20240862
发布时间:2024-04-18
公示期间,
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
胥利华 因保管不善,将持有的川(2018)南充市不动产权第004535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特此声明
声明人:胥利华
2024年4月18日